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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摆渡车不能成为圈钱车

发布时间:2025-02-12 12:08:09

卞广春

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景区摆渡车的一些问题引发关注。据央广“中国之声”报道,由于景区的检票口到核心游览区域距离较远,一些游客或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路上,或是因为带着老人、小孩行动不便,于是,乘坐摆渡车就成了必不可少的选项。但也有不少网友反映,景区摆渡车票价高、等候时间长,非常影响游览体验。

近年来,摆渡车成了景区接待游客的标配,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游客。但有的景区摆渡车存在收费高、服务差、强制消费等问题,影响游客体验,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2008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明确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应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旅游法也明确,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

设置摆渡车应当以提升游客的游览体验为前提。考虑到不同群体的游览需求各不相同,景区应该最大限度提供给游客可选择的权利。无论是设在大门口和核心景点之间还是巡回摆渡车,都应该从游客的角度出发,发挥摆渡车在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方面的最大功能。此外,从定价层面而言,摆渡车不能成为门票延伸而出的刚性消费,不可与景区门票捆绑消费。这种做法不仅限制了游客的消费自主权,更反映出一些景区仍然没有摒弃“门票经济”,只考虑捆绑销售带来的短期收益,却忽视景区的长远发展。

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景区内交通工具(包括观光车、摆渡车、索道、缆车、游船等)、配套停车场到景区大门的交通工具,除因安全、环保等确有必要统一乘坐外,不得强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费。该通知还规定,各地要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不计利润的原则,从严核定配套停车场到景区大门交通服务价格,有效遏制景区不合理增加游客配套交通费用负担等行为。

景区摆渡车不能成为“圈钱车”。文旅业发展要树立长期经营的理念,不能只关注短期利益,忽视游客体验。无论是起始点设置,还是车票定价,景区摆渡车都应该有板有眼,循规蹈矩,确保游客在客流量高峰期也能有良好的游览体验。景区设置摆渡车,不能唯利是图,故意刁难游客。否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必然毁了自身以及行业的声誉。

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景区行为的监管,应督促景区科学合理地提出景区规划和设置摆渡车,倾听游客的心声,满足游客的意愿,不能无视游客的诉求,侵犯游客的正当权益。此外,提倡有条件的景区为游客提供免费摆渡车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游客有良好体验。

漫画/陶小莫责任编辑:韩保林(EN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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