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宗和
猪舍遭强拆后被判定违法,业主阻挠继续施工竟被刑拘?
据新黄河报道,吉林某牧业公司的猪舍遭船营区大绥河镇政府强拆后,公司法定代表人谷某向吉林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后者认定强拆违法。然而进场施工的单位并未停工,谷某和家人选择将私家车停在原址阻挠施工,结果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刑拘。
谷某的儿子不明白,市政府都认定船营区政府强拆违法了,他父亲把车停在猪舍原址上,咋就构成了破坏经营罪?据悉,当地法院已在去年底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宣判。
复盘这起案件,纠纷并不复杂——
图片来自新黄河
2007年,经船营区大绥河镇政府同意后,谷某承包了某村集体荒地,投资数百万建了2000余平的猪舍用于生猪养殖。2016年,因修建吉林至珲春铁路,谷某的养殖场需要拆迁。2021年8月,大绥河镇政府发布通告,认定养殖场属于违建,将依法强制拆除。
根据谷某家人提供的“建养猪基地申请”,谷某当年提出投资500万兴建猪舍工程后,大绥河镇政府在申请上盖了公章并签字“同意”。所以他们不明白,镇政府当年同意修建的养殖场,怎么过了十几年就成了违建?他们将镇政府告上法庭,2022年底,船营区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认为该行政行为明显程序违法,判决撤销大绥河镇政府作出的《执行决定》。
3个月后,船营区政府作出安置决定书,说可以补偿310万元,谷某认为标准过低就没同意。然而没过几天,养殖场遭遇强拆。谷某又向吉林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后者认定船营区的强拆行为违法。吉林市政府还认定,船营区政府没有给出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等,决定撤销此前作出的安置决定书。
尽管市政府确认“强拆违法”,可进养殖场的施工单位却从未停工。谷某一家人认为应该先谈好补偿再施工,于是将一辆轿车停在养殖场原址上。谷某妻子和儿子因此先后被行政拘留过,谷某则在去年7月被刑拘,罪名是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按刑法有关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是“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谷某把车停在养殖场原址,虽然导致施工车辆无法进入,但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没有其他不当动机,怎么看都算是“权利自救”。
而且,自然资源部此前曾明确提出,“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既然市政府确认强拆违法,且撤销了区政府此前作出的安置决定书,施工单位就必须停工,待双方谈妥补偿后,再开工。若施工行为都算不上合法,谷某“破坏生产经营”又何从谈起呢?
按谷某家人的说法,如果不是区政府强拆了谷某的养殖场,又不肯足额补偿,他们也不会“停车阻工”,相关部门忽略了前者,只看到后者,把“停车阻工”当成一个孤立的行为看待,这一办案逻辑实在让人费解。
谷某投资数百万修建养殖场,十多年来也算是为地方经济作出了贡献。如今养殖场遭违法强拆,谷某正当维权,却被扣上“破坏生产经营”的帽子,深陷牢狱,这让其他的经营主体作何感想?船营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回复说,“会依法依规处理”。希望能尽快给谷某家人一个交代,别让“投资不过山海关”的论调,因这事再度成为网友的感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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