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不断增强。近日,铜梁区公安局蒲吕派出所迅速反应、高效行动,警民合力救助一只猫头鹰,携手建设生态文明。
“警察同志,这只猫头鹰好像受伤了,我不知道怎么处置,麻烦你们看看。”事发当日上午,热心群众李先生将一只猫头鹰送到铜梁区公安局蒲吕派出所,称其是在自家鱼塘发现的这只猫头鹰。经观察,这只猫头鹰因羽毛被水浸湿无法飞行,于是李先生将它救下后送往派出所。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对李先生热心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高度赞扬。“民警经常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所以我对保护野生动物也有一定的认识,这是我应该做的。”李先生表示。
随后,民警联系了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将该猫头鹰移交给林业部门作进一步检查和救助。
警方提醒: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若广大市民朋友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向公安机关求助,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铜梁区公安局 供稿
编辑:滕飞飞责编:郭承斌 审核:罗军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