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为此,1963年毛主席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一.历史背景:
枫桥经验,起源于20世纪六十年代改造“四类分子”(地、富、反、坏分子)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虽然毛主席中央决定“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但许多地方在具体推行过程中,依然是定指标、“关一批”、“判一批”、“杀一批”的做法。
二.发展历程: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1963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共浙江省委选择诸暨、萧山、上虞等县作为“社教”试点。枫桥干部群众经集体讨论,决定采取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方式对“四类分子”进行改造,取得了良好效果。同年10月,公安部领导到浙江视察,发现了枫桥区没有捕人的经验,就立即向正在杭州视察的毛主席作了汇报。毛主席肯定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要好好进行总结。 [1]
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公安部调查组赶赴枫桥,在调查核实后,主持起草了《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即“枫桥经验”。其主要精神是捕人少,矛盾
不上交,依靠群众,以说理斗争的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就地改造成新人。 [1]
11月20日,毛主席在公安部递呈的全国人大二届四次会议书面发言稿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2日,他在与有关负责同志口头谈话时指出,“枫桥经验”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群众为什么懂得要这样做;二是证明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办法。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群众工作做好了,还可以减少反革命案件,减少刑事案件。 [1]
1964年1月,毛主席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同时转发《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同年2月,第13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
1971年,第15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周恩来总理到会讲话。会议以纪要的形式由中共中央转发,再次肯定“枫桥经验”是依靠群众专政的好典型。
1973年,公安部派人到枫桥蹲点半年,形成《“枫桥经验”在前进》调查报告,以及《对一般流窜犯就地改造比矛盾上交好》等8个典型材料。
1977年10月6日,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枫桥蹲点调查长达14个月,调查总结出普及枫桥经验的6条标准: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成效显著;发案少,治安好,巩固了集体经济,促进了生产等。
枫桥区干部群众在全国率先给改造好的“四类分子”全部摘帽,为全国开展摘帽工作提供了范例,得到当时的公安部部长首肯。1979年2月5日,《人民日报》就此发表《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长篇通讯,全面介绍枫桥区给“四类分子”摘帽的经验。
20世纪80年代,枫桥区率先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口号,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打、防、教、管”融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经验。1990年9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1991年3月21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
三.经验形成: 经验渊源
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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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之一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20世纪六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枫桥经验主要是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
为此,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近年,枫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此外,枫桥镇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
“枫桥经验”之二
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枫桥经验主要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 。
枫桥干部群众总结出的工作原则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帮扶刑满释放人员:
五年来,枫桥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中,绝大部分人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好率达99.15%。
“枫桥经验”之三
跨世纪前后,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
随着经济发展,枫桥镇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统一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每年还评比“十佳外来优秀青年”,授予中高级人才“荣誉镇民”称号。
四.经验解读: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枫桥经验主要是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枫桥经验主要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
1.经验精髓:
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灵魂所在。诸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全面推广“三上三下”民主议决事制度,打造以“红枫义警”“老杨工作室”为代表的品牌社会组织。 [1]
2.精神内核:
“‘枫桥经验’走的就是群众路线,靠的是人民,为的是百姓。”时任诸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超英说,“随着时代的发展,‘枫桥经验’经久不衰,其强大生命力的根源就在于能够传承原初的精神内核,与时俱进、守正创新。” [1]
3.工作原则:
枫桥干部群众总结出的工作原则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4.突出特点:
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
5. 调解体系:
(1)社会组织:
截至2021年3月,共有各类社会组织4767家,其中仅平安、调解类社会组织就达1000余家,平均每4个常住人口中就有1人参加社会组织。诸暨还建立了包括13个专业调解机构、742家调解组织、3536名人民调解员的大调解体系;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多层次、社会化、全覆盖”大调解格局,调解成功率达到97.7%。 [1]
(2)取得成效:
截至2021年3月,诸暨已连续15年被命名为“平安县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6%以上。 [1]
五.经验推广:
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主持会议。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绍兴市委书记张金如在会上就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情况发言。
2013年10月11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在浙江杭州召开。2019年以来,“枫桥经验”陆续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人民谋福利: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特别是首次以中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的形式写入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代表着“枫桥经验”已经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2024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农村稳定安宁。
六.价值意义
1. 五个坚持:
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内容是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
人民主体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实现人民的利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反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路径创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特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路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手段。共建共享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格局。
2.普遍意义:
“枫桥经验”虽然诞生在农村,但其强化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不仅适用于农村,而且适用于城市。当前,城镇已经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场域。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自觉适应基层治理情境变迁,逐步从乡村治理走向城乡治理、从社会治理走向多域治理、从线下治理走向线上线下协同治理,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时代意义:
从历史传承看,新时代“枫桥经验”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与“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治国理念、“未雨绸缪、预防在前”的治理理念、“以和为贵、息诉止讼”、“依法治村”的司法理念、“重义轻利、义在利前”的文化基因等相契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
参考资料
[1] “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光明网 [引用日期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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