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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金店请提高警惕!神秘“买金人”在淄落网

发布时间:2025-02-16 08:08:02

2月11日10时许,张店公安分局接市局下发线索:有可疑人员从烟台蓬莱区前往淄博市张店区某商场购买黄金。接到线索后,分局会同市局侦查中心立即开展侦查。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前往高速收费站查看嫌疑车辆上下路口情况,另一路则前往商场进行布控,力求快速锁定嫌疑人。经过两个小时的蹲守,犯罪嫌疑人熊某终于进入民警的视线。

熊某乘车抵达商场后,与多家金店进行交涉欲购买大量黄金,因金店均要求购买黄金需出示身份证、银行卡等,熊某始终无法完成交易。其间,其多次与他人进行通话,通话中透露出“需实名制、查的太严”等字眼。熊某在盘桓了两个多小时后准备离开,民警迅速将其抓获。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银行对大额转账、异常交易等行为的监控力度持续增强。诈骗分子为了规避这些限制,开始寻找新的资金转移方式。黄金作为高价值、易携带且易于变现的资产,成为诈骗分子眼中的“理想工具”。

此次购买黄金的,不再是受害人,而是“职业买金人”。他们看好黄金后,有专人匹配受害人,将同等价值的被骗款由受害人打入所购买金店的银行账户,从而空手套黄金,后将黄金放至指定地点,由他人取走,从此获取非法报酬。

“买金”人员购置黄金时不问价格、不挑款式,甚至整个过程极少言语,出手阔绰,单次购买克数较大,且使用他人银行卡购买,不愿登记个人信息。

为切实堵塞行业漏洞,阻断犯罪链条,规范和加强行业内部防范管理,张店公安分局反诈中心现针对全区黄金等贵重物品行业从业者进行以下提示和要求:

识别可疑交易。对客户购买黄金等贵重物品的用途进行询问,对含糊不清、答非所问的购买者要提高警惕,针对购买数量明显超过正常需求的情况,应立即中止交易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落实“三实”原则。对于大额交易或异常交易,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务必确保实人、实名、实卡,即购买人的姓名与身份证、银行卡真实且一致。

加强安防措施。交易场所应安装高清摄像头,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注意保存好监控录像。(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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