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一高中教师唐某某被举报性侵未成年女学生,致该生长期重度抑郁,最终自杀身亡的案件,还在持续被关注中。
几天前,警方已经发布了初步的调查公告,表示网上举报情况部分内容属实,部分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但就整起案件的复杂度和关注度而言,这件事远没有到能被淡化的时候。
虽然尚不能定性案件完整的来龙去脉,但此案的关键之处在于,它折射出了一个长期而隐秘的问题:在明显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中,弱势者该如何识别问题,如何保护自己,又该如何寻求帮助?
师生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具有上下级意味的关系,面对学生,老师在认知、地位、社会评价等各方面都处于绝对优势。对于未成年学生来说,这一权力场更为特殊:学校负有对学生身心安全进行保护和引导的义务,但当保护者变成加害者之后,这等变形会让置身其中的学生进入一种难以获得足够社会支持的困境。
受害者日记。
很多时候,问题甚至不是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有没有及时发生作用,而是在这种类似的霸凌施虐行为发生后,能不能被及时地发现和识别。
教师和学生,引导者与被引导者的身份带来天然的不对等。尤其是一些名为“关心”“帮助”之类的诱导行为,更是如狼披羊皮,以道貌岸然的外表掩盖真实的越界乃至犯罪行为,个中恶意的证据很容易被隐匿。
更令人忧虑的是,身处相对弱势的权力场域中,一部分受害者可能会陷入信任危机的恐惧:我可以说不吗?我可以求助吗?我会被信任,还是会被报复?
面对极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个体想要从中挣脱出来是极其困难的一件事,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勇气和代价。特别是在求助渠道封闭且单一的环境中,这件事变得更加困难。
事实上,在该事件中,当事女生曾尝试反抗,不但没有奏效,反而被“捂上了嘴”。据媒体报道,她曾在高中班级群中发言,称唐某某“衣冠禽兽”,试图揭露其恶行,但很快唐某某回应称“不要听这种胡言乱语”,并解散了班级群,校方也未及时介入调查。
更讽刺的是,唐某某此前还因工作突出被当地教育局授予“嘉奖”荣誉称号。当涉事“优秀”教师已然成为学校“金字招牌”的一部分时,受其侵害的学生要求学校为其主持公道,可能会更加困难。教育系统的自查自纠机制能在何种程度上启动并真正发挥作用?恐怕也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这暴露出的正是类似事件之所以在外界看来如此“隐秘”的原因:有的受害者出于对被相互包庇的主体打击报复的顾虑而不得不选择沉默,而那些鼓起勇气发声求救的,求救信号也在发出后就被相关主体出于某些原因给阻断甚至消灭了。更进一步说,当这条责任链条上的不同主体存在利益强绑定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受害者求告无门最终陷入绝望境地,也就不足为怪了。
正因如此,当我们谈论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或至少在初期就被及时发现、干预和阻断时,建立多元的求助渠道和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就变得更为重要。比如说,如果可以及时让警方介入,事情是否会有所变化?又比如说,当下一些城市已经在试点的青少年求助热线,如果能更好地推广,并且和一线部门联动,能不能给受害者以更多求助的勇气和信心?
为具体的个案愤慨不平之时,更深的反思和修正是必要的。一个公义的社会,保护弱势者的权益,当是最基础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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