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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论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5-02-18 02:11:39

原标题: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论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

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强调,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在城乡融合发展上展现新面貌。这一部署充分表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推动青海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青海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奠定坚实基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决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方面,只有实现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国内大循环的空间才能更广阔、成色才能更足。另一方面,只有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增强城乡区域发展活力,推动乡村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才能让亿万农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赶上来。为促使青海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必须准确把握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和方向,突出点面联动、城乡互融、区域共进,加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将西宁、海东作为未来城镇化发展的主方向,支持城镇化潜力地区加快发展,引导高海拔地区人口优先向都市圈集聚;加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不断提升城镇安全韧性。

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更好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握和处理城乡关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要深刻认识城乡发展规律,把握好城乡互促互进和共生共存的关系;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对城市和乡村进行通盘考虑和整体设计;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要坚持全域统筹、分类施策,推动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着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高质量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坚持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促进区域协同联动,让各地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协同发展,打开青海改革发展新天地,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青海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 小云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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