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生物柴油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0.0%~35.6%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欧盟称,该措施涉及“保护”欧盟18个成员国超60家制造商的约6000个岗位。欧盟生物柴油市场规模每年约达250亿欧元。
据了解,终裁措施针对纯生物柴油或混合生物柴油,但不包括被称为“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的航空生物燃料。税率取代2024年8月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
2023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生物柴油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8月16日,欧盟对该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2.8%~36.4%的临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化工报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