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在诉前办结了一起经济补偿争议案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诉求人郑某与用人单位发生经济补偿纠纷,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始末后,向双方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多次协商沟通后,最终在诉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当天诉求人顺利地拿到了经济补偿金。
下一步,龙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持续优化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更高效的调解方法,深入企业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普法课”,进一步提升用人单位的诚信意识。(龙井市委宣传部)(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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