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图读懂丨河南发文保障河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
为了健全制度创新工作体系,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建设新时代制度型开放高地,近日,河南制定《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对已经实施并取得成效的河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制度创新主体可以向省自贸办申报制度创新奖励。
省自贸办组织相关部门、智库专家,根据制度创新成果推广层级、实施效果、社会影响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制度创新成果评定等级,其中:被党中央、国务院肯定或者入选国务院批准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商务部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的,评定为一类;被国家相关部门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评定为二类;入选河南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的,评定为三类。
对评定为一类、二类、三类制度创新成果的制度创新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对评定为一类、二类、三类的制度创新成果,可以给予资金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省自贸办会同省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确定,所需资金统筹部门预算解决。(杨露露 郭栩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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