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州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
(福建日报记者 张颖) “现在二手房过户办证太方便了!”近日,泉州市民许女士通过闽政通App一次性缴交了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和交易税款,下载了相应的完税凭证和非税票据,并在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鲤城区某小区房产的不动产权证。
“税费同缴”服务是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所需缴纳的税款、登记费、工本费等合并成一笔支付业务,实现“前台一次性收缴,后台系统自动清分入账(库)”。该项服务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举措,启用服务后改变了不动产转移登记税款、登记费缴纳“两头跑”的传统模式,群众只需一次扫码,即可缴清二手房转移登记涉及的登记费和交易税款,办理时长压缩50%以上。
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泉州市本级作为福建省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优化升级试点地区,从压缩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入手,深入推出“一窗办理”服务模式,通过深化流程再造、健全协同机制、推动系统集成等多种方式,在全省率先推出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省级“总对总”服务。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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