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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发布人才房票新政,最高补贴120万

发布时间:2025-03-13 08:08:15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顾小萍黄晓雅通讯员邵杨杨

3月12日,江宁区发布《江宁区人才房票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当天起计划首期发放1000张人才房票。根据《办法》,正在享受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各类人才,可同时叠加享受人才房票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可一次性申领120万元购房补贴。另外,持人才房票购买人才房票房源库的房源,在市场实际销售价格基础上,还可享受总房款1%—5%的优惠。

江宁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才房票是指针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在该区购买纳入人才房票房源库的新建商品住房和竞配建住宅(不含商办、车位等非住宅)时,给予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结算凭证和购房优惠凭证。适用对象包括: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并取得学信网认证或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正在享受该区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的A—F类的各类人才,以及正在享受该区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各类人才。

根据《办法》,A、B、C类人才可一次性申领其对应类别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总金额的40%(即A类人才可一次性申领人才房票补贴120万元、B类人才80万元、C类人才68万元);D类、E类、F类人才可分别一次性申领21.6万元、14.4万元、12万元人才房票补贴,硕士类、本科类人才分别申领4.8万元、3.6万元人才房票补贴。

拿着房票可购买到哪些新房?据悉,江宁区在遵循区内房地产企业意愿基础上,经房地产企业主动申请、自愿承诺等环节,将全区范围内房源产权清晰、项目品质高、售后服务好的商品房项目及竞配建住宅项目纳入房源库,目前库中已有32个项目。各类人才在购买这些房源时还可再享受优惠,其中,非区国资建设的商品房,在市场实际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总房款1%—5%的优惠;区属国资建设的商品房,在市场实际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总房款2%—4%的优惠;竞配建住宅,在市场实际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总房款4%的优惠。

“新政将原本买房后方可申领的购房补贴或分季度发放的租赁补贴‘化零为整’,调整为一次性购房补贴,统一前置发放,直接抵扣首付款,将大大缓解购房人的首付压力。”相关负责人介绍。

《办法》要求,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可登录江宁区人才集团公众号进入“人才房票”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所需材料申请人才房票。《办法》还明确,人才所购住房产权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之日起3年后方可转让。3月12日至6月30日,首期共发放1000张人才房票,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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