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过孩子的女性都知道生孩子是人生的一大痛,可以痛的死去活来的。
一个只有3岁智商的女性被推进产房那一刻,当母亲的她开心不开心其实她也不明白,她只知道她很痛,过后也会忘记这种痛。
而那些让她怀孕生子,延续她下一轮不幸的人,却逍遥法外。
医院宣传3岁智商产妇分娩被喷
3月11日(报道),保定市第二医院产科发布了一段视频,是一个妈妈在分娩,护士拿着手机播放小猪佩奇给产妇看,转移产妇的疼痛注意力。
这段视频配文写到:“宫缩痛让3岁智商的妈妈情绪失控,进食了,不能进行全麻,医护人员齐心哄她,麻醉成功后,小猪佩奇来帮忙,母子平安。”
意思就是一个只有3岁智商的女性正在生孩子!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到这种新闻!
医院发这段视频的本意应该是想借这事宣传一下医护人员多么的贴心,自我感觉良好。
谁这件事知道弄巧成拙,视频很快引发轩然大波!
网友们攻占视频评论区,这产妇是不是被性侵了?哪个男人干的?家属为什么不把孩子打掉,反而让产妇生下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984年司法解释指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面对网友质疑,保定市第二医院产后康复科有护士回应:“这个人是个智力残疾,大概她的智商只相当于3岁,现在她应该出院了,肯定有家人陪啊。”
而保定市第二医院院办室表示:“此事涉及患者隐私,无法解答。”
是否涉及强奸?医院有上报义务
针对这件事,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刘伟荣律师分析,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首先,该产妇是否涉及被强奸的问题。
既然医院认为产妇仅有三岁智商,换言之该名产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性自主权肯定无法自主行使,任何人与该名“3岁智商”妇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在法律上以及司法判例中均认定构成强奸。
二、医院及医生应当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以及《医师法》第三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医院及医生在接收该名产妇时,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调查是否存在性侵的可能。
十四岁以下和智力有问题的女性,无论女方是否自愿,跟其发生关系都是犯罪。医院知情不报甚至发出来宣传是何用意?
随着事情越闹越大,这条视频被医院删除了,但是依然挡不住网友们的质疑和怒火。
记者从保定市网信办了解到,目前,当地正核实此事具体情况。
医院不是主要过错方
首先网友们先理性看待一下这个问题:
大家也别盲目骂医院,医护人员也很无奈,对于这种特殊人群,医院不可能不接待她们,尊重每一个生命,难道让产妇把憋回去吗?
尽管她是不具备性同意,但是即将临盆,医护人员这个时候说她不具备性同意,拒绝接诊,舆论又会倒向哪一边呢?
很可能就是产妇之前也没产检过,要生了才送过来,医院也只能接生,不能说拒绝,万一孩子和产妇都没保住怎么办?
哪怕医院报警了,警察就不给生了?
但是一旦接待了,医院也会被挂上新闻。
错就错在医院不应该拿此事作宣传,但估计也是不懂法,不然又有谁会自讨苦吃呢。
对于这件事,只有3岁智商的她当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让她怀孕,让她生孩子的那个男的肯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算受害者,加害者是那个男的。
这背后隐情还要等待调查,别让真正的恶人完美隐身,该被指责的不是这个只有智商3岁的女性。而事情发生后,家属全部隐身,没人敢出来说话。
网友炸锅,看法不一
有人竟然说“总比没人要好吧,至少老了有人养老”。
这是很不负责任的言论,智力障碍的女性生孩子很可能造成恶性循环,一方条件不好,一方智力有点问题,然后生下的孩子继承他们的贫穷和疾病继续长大,然后继续结婚继续贫穷和疾病吗?
就算生下来的孩子智力正常,孩子怎么养大?会不会面对流言蜚语?从一出生就背负着使命,即将度过艰辛的一生,这样让下一代受苦还不如不生。
还有人说如果智力障碍女孩的家人作为监护人,同意产妇生子,就是合法的。
一个成年女性的在自己非主观意愿的情况下被迫发生性行为都是强奸,更何况一个智商三岁的人?哪怕监护人同意,监护人也是犯法的。
所以现在能理解为什么有些父母会选择摘掉有残缺女孩的子宫,就是怕她们被坏人伤害了。
真心希望当地尽快调查清楚,别让产妇后续又二胎三胎地生,太残忍了!
写在最后
我们拯救不了这样一类特殊的群体,但是既然看见了,就无法视而不见,允许我们小小的力量,为这个群体呐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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