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央行拟规定:收费单位、经营主体不得差别对待现金支付

发布时间:2025-03-15 00:07:22

中新经纬3月14日电 据央行官网消息,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尊重公众对合法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除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无正当理由,不得对现金支付实行差别对待,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支持现金支付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具备必要的收现条件,保证现金支付顺畅。

《征求意见稿》显示,收费单位推广数字政务,经营主体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应充分考虑公众使用现金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满足公众多元化的支付需求。不得要求或诱导其它单位和个人拒收现金、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或对现金支付实行差别对待。

《征求意见稿》强调,公众发现收费单位、经营主体拒收现金,或无正当理由对现金支付实行差别对待的,可保存证据并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依法维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因拒收现金受到处罚的违法当事人,依法依规进行公示。(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张嘉怡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