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3月14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近期,一种普通食品却被海口一商家宣传具有预防心血管、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甚至还能预防癌症,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后,商家认为处罚不当进而起诉。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该案,认定商家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遂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决定。
近期,海南某公司通过微信小程序上售卖“沙棘益菌酵素”,其广告标语包含“对心血管、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以及癌症有预防保健作用”等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随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以下简称美兰市监局)对海南某公司立案调查,查明案涉“沙棘益菌酵素”系普通食品不属于药品,不具有防范疾病的功能,海南某公司发布上述广告支出广告费6300元。美兰市监局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海南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罚款27220元。海南某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海南某公司销售的发酵沙棘原汁饮料为普通食品,但其在微信小程序销售网页上对产品作用的描述包含对心血管、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具有预防的功效,明示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违反广告法的相关禁止性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美兰市监局作出的案涉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理结果适当,遂驳回海南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海南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海口中院经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提醒:
海口中院介绍,近些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商微商蔚然成风,许多商家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发布广告。一些不法分子心存侥幸,以为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发布虚假广告不受监管,大肆虚假宣传普通食品对疾病具有预防保健作用,有甚者更是宣传保健食品“包治百病”,此类不法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应当予以严厉打击。
本案是不法商家通过微信小程序发布虚假食品广告被罚款引发行政诉讼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呵护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案通过司法判决向社会公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也将受到法律严惩。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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