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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金融知识小课堂,保险词汇轻松学

发布时间:2025-03-15 09:07:36

大众网记者 李晓燕 通讯员 刘凯 日照报道

知情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首要明确的消费者权益。为确保客户权益,通常保险公司在和客户订立保险产品合同时,消费者有权知悉合同的条款和服务的真实情况,全面地向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并向他们充分提示风险,不得有夸大产品收益、虚假宣传、掩饰风险等欺诈行为。

对于保险合同内的关键信息,金融消费者问或者不问,保险从业人员均有义务将合同关键信息主动告知,不增不减,不隐不藏。很多金融消费者购买保险拿到保险合同后,觉得保险合同十分冗长,且晦涩难懂,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保险合同里面的几个关键信息。

“等待期”:

保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设置保险等待期的目的是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利益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

“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单并签收回执之日起,在保单规定的犹豫期时间段内,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退还全部保费。如果超过犹豫期进行退保,则仅退还保单约定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

保险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由保险公司退还给投保人的那部分金额。

一般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时,每份保险合同内都会附有现金价值表。

保险宽限期:

保险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宽限期内,即使投保人没有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需承担保险责任,但必须从赔付金额中扣除未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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