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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改革走进深水区

发布时间:2025-03-17 11:07:25

本文转自:人民网

■本报记者 苏南

由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与中国能源研究会专家共同编写的《2024年度新型配售电发展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国家五批次试点项目459个,已有331个试点项目完成规划编制,360个试点项目完成业主优选,256个试点项目确定供电范围,227个试点项目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从2016年国家首次发布第一批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开始,改革已走过9年,增量配电已从政策试验田演变为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拼图,探索试点模式也从单一的增量配电网,不断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微电网示范等形式探索。不容忽视的是,虽在试点数量和覆盖范围上取得进展,但增量配电深层次矛盾仍待破解。

■ 模式探索呈现多元化

蓝皮书显示,国家五批次试点中已确定业主的共计360个,确定业主的试点约占试点数的八成。尤其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探索中,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明确了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超450项,电源总装机超1亿千瓦。

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排名前十的省份中,河南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呈现数量多、场景多等特点。2024年,河南省发改委一共批复5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253个,规模总计超5224兆瓦,涵盖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家庭作坊、农村生产企业、整村开发、购物中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场景。

“尽管国家层面试点项目多达450多个,但是各地自主开展增量配电项目试点屈指可数。”蓝皮书副主编、配售电改革资深专家吴俊宏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目前,增量配电改革进展相对迟缓,虽有四川、吉林、安徽等省份在开展省内试点项目,但整体上各省自行开展的增量配电项目数量较少。同时,关于进一步完善增量配电网的价格机制、交易调度机制等工作,也缺乏实质性推动。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增量配电网外,各地还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微电网示范等试点示范项目。吴俊宏分析指出,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多为增量配电网 新能源 储能,智能微电网项目与增量配电网发展还是有些区别。去年,国家能源局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的指导文件强调智能微电网发展模式无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为其发展提供新路径,可减少阻力障碍,加速配电网 新能源的模式落地。

目前,河南、广西、吉林等地在推进增量配电“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模式的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探索。然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增量配网就近接入集中式新能源的常态化发展机制尚未全面建立。

■ 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中,评价“较差”“差”占比颇高。

以新能源微电网示范试点为例,2017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批复28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此后未再批复。蓝皮书显示,28个项目中,评价为“较差”的占11%;完成情况差,未建设、已放弃、或未反馈,评价为“差”的占53%。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面,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批复26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此后未再批复。蓝皮书显示,26个项目建设过程遇到各种困难还未投运,评价为“较差”的占11%;完成情况差,未建设、已放弃、或未反馈,评价为“差”的占31%。

“较差”“差”比重偏高,主要原因仍是增量配电改革面临的老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或优化。“增量配电网的规划与并网接入、配电区域划分、配电价格机制不够完善等。”吴俊宏直言。

■ 融合新能源势在必行

展望增量配电未来发展,行业普遍认为,增量配电网与新能源的协同发展将成为关键所在,核心在于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进程。

“增量配电与新能源的深度融合不仅势在必行,而且在多个维度展现出其优势。”吴俊宏指出,首先,面对全球日益严格的碳排放限制,我国迫切需要探索更有效的绿色电力直供方案。增量配电网的参与能有效支撑这一模式,降低实施风险,为绿色能源的推广和应用提供坚强支撑。其次,新能源在增量配电网中的消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不仅能优化资源配置,还能显著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新能源项目的经济性。最后,通过增量配电网与新能源的紧密融合及内部精细化调控,可以有效提升新能源利用率。

对此,吴俊宏建议,一是进一步巩固增量配电常态化发展机制,为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提供更多便利。推动构建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激励不同所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同时,加大对增量配电网就近接入合法电源的支持力度,提升供电可靠性和经济性。建立健全增量配电企业的运营管理体系,确保供电服务的长期稳定和高效。二是巩固应对增量配电问题的政策基础。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如电价机制、融资支持等,以合理优化增量配电企业的运营成本。完善增量配电网的并网互联机制、调度交易机制,以保障增量配电企业公平公正发展。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平衡各方利益,推动改革顺利实施。三是加强改革过程中的监管工作。未来需要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提高市场透明度,要求增量配电企业公开必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用户权益,确保供电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有效处理用户投诉和纠纷。推动持续创新,鼓励监管机构和企业共同探索新的监管和业务模式,以适应电力市场的持续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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