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周二10点都能抢!第三轮“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来了
据“广州商务”微信公众号消息,第三轮“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将回归,3月18日(本周二)上午10点准时开抢第一批消费券。
本轮餐饮消费券共四批,包括“满200元可用50元”“满500元可用100元”“满1000元可用200元”等多款券面额度。每个周期发券时间为首日10:00:00起,票券有效期为当前周期首日10:00:00至当前周期尾日23:59:59,即最晚核销时间不得超过当前周期尾日23:59:59。每批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消费者在使用消费券时,需仔细阅读使用规则和适用商户,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 活动时间
第一批:3月18日—3月24日
第二批:3月25日—3月31日
第三批:4月1日—4月7日
第四批:4月8日—4月14日
每个周期发券时间为首日10:00:00起,票券有效期为当前周期首日10:00:00至当前周期尾日23:59:59,即最晚核销时间不得超过当前周期尾日23:59:59。
· 领券平台
在银联云闪付和指定活动银行APP、美团/大众点评APP等平台领取消费券。
· 如何抢券?
云闪付APP
1.下载并打开最新版云闪付APP
2.打开定位设置
3.点击首页“U惠广东”进入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
4.在下方“适用门店商户”可查看商家列表
美团/大众点评APP
1.下载并打开最新版美团/大众点评APP
2.打开定位设置
3.在首页搜索栏搜索“广州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
4.在下方“用券专区”可查看商家列表
· 使用须知
1.请提前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领券平台APP获取位置信息。广东省内和港澳地区的消费者均可报名领取消费券资格,核销用券需定位广州。
2.如消费者有开票需求,需在使用餐饮消费券交易后1个月内向活动商家提出并完成发票的开具,本活动仅支持开具数电发票。
3.消费券只可用于餐饮堂食消费,不可用于预付卡、充值卡、代金券等。
4.每个领券周期内,在每个活动平台,每名符合定位要求的消费者可领取每类消费券各一张。消费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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