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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产继承引发了一场“真假遗嘱”之争

发布时间:2025-03-20 08:08:08

长子、女儿各有一份遗嘱 究竟孰真孰假?

每日商报讯 赡养、孝敬父母,本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与责任,然而父母过世后的两份遗嘱,竟成了子女争夺遗产的“导火索”。近日,浙江省某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真假遗嘱”的家庭纠纷案件。案件中,李好得(化名)子女因两份截然不同的遗嘱对簿公堂,而随着伪造遗嘱的事实被揭穿,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本案的原告为李好得的长子,据他描述,父亲曾是一位抗美援朝的光荣老兵,为国家作出巨大贡献,并获得荣誉勋章。经商多年来,在他兢兢业业的奋斗打拼下,积累了不少财产。

李好得因病过世后,遗产继承便成了摆在首要位置的难题。一个是长子、一个是女儿,究竟由谁来继承这些家族财产?又该如何判定遗产归属权呢?

庆幸的是,李好得生前曾在浙江遗嘱库订立了一份遗嘱,这份遗嘱中不仅包含了其亲手书写的遗嘱内容,更有订立遗嘱时的录音和视频,具有一定法律效力。

然而,就在遗嘱协商的过程中,李好得的小女儿却突然起诉了李好得的长子,并拿出了另一份“个人遗嘱”。在小女儿的口中,立新遗嘱是父亲的意愿,“父亲觉得自己立了遗嘱,却没有得到好的照顾,非常后悔,于是想给我再写份遗嘱。”

而在这份新遗嘱里,小女儿将继承父亲一半遗产。一时间,两份遗嘱真假难辨。

为了保证遗产继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法院对双方提交的两份遗嘱进行了专业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小女儿递交的个人遗嘱为模仿笔迹,两份遗嘱并非同一个人书写,“两者笔迹在体貌上相近,但被告提交的遗嘱字迹中出现起收笔不自然,存在停顿、重描迹象,笔画转折生硬,符合模仿笔迹的特点。”

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财产继承的核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且内容真实有效。

本案中,案件中李好得小女儿的行为已构成伪造重要证据,不仅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和司法公正。对此,原告李好得长子呼吁法院严惩伪造遗嘱的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遗嘱是公民处分个人财产的重要法律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订立。伪造遗嘱属于违法行为,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否则都将受到严厉制裁。”浙江遗嘱库主任叶世娟说。

如何确保遗嘱的真实有效性,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叶世娟认为,遗嘱通常可以采取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同时,她建议,应通过专业机构(如遗嘱库)订立和保管遗嘱,以确保其法律效力和安全性。如对遗嘱真实性存疑,可申请司法鉴定,法院将根据鉴定结果及其他证据综合判断遗嘱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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