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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鸟周里的“法治课”!陵水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

发布时间:2025-03-20 21:11:23

原标题:爱鸟周里的“法治课”!陵水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

3月20日,正值2025年海南省爱鸟周期间,一场意义非凡的非法狩猎案件庭审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法庭拉开帷幕。此次公开审理活动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吸引了周边镇村干部代表及村民代表到场旁听。

海南省“爱鸟周”里的“法治课”,海南陵水公开审理非法狩猎案。记者 林师堂 摄

海南省爱鸟周旨在倡导人们关爱鸟类、保护自然生态。在这一特殊时期开展非法狩猎案的公开审理,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庭审现场,案件细节逐一披露,让在场群众直观了解到非法狩猎行为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司法机关希望借此机会,增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彰显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力度加大,海南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众多鸟类在此栖息繁衍。然而,非法狩猎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威胁着野生动物的生存。此次公开审理,不仅是对违法者的严肃惩处,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提醒人们守护生态安全,共同为鸟类等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家园。

海南省“爱鸟周”里的“法治课”,海南陵水公开审理非法狩猎案。记者 林师堂 摄

案件被告人为黄某炳与黄某江,父子二人来自万宁市后安镇龙唇村委会。其中,黄某炳出生于1951年,小学文化;黄某江出生于1983年,初中文化。自2015年万宁市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后,黄某炳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使用网兜、强光照明灯、捕兽夹等禁用工具,在自家附近的田野、槟榔园猎捕鸟类和蛇类并售卖。黄某江则自2023年起参与其中,与父亲共同使用捕蛇网在桉树林猎捕蛇类售卖。

2024年5月23日,警方在二人住所扣押了21只动物,包括中华鹧鸪、珠颈斑鸠、白胸苦恶鸟(俗称白面鸡)、董鸡、舟山眼镜蛇 等,经鉴定,这些动物包括“三有名录”及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总价值7700元。公诉机关指出,黄某炳、黄某江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狩猎,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黄某炳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依法从宽处理。

此次公开审理不仅是对非法狩猎行为的法律审判,也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随着海南生态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庭审现场的镇村干部及村民代表表示,此次旁听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今后将积极参与到生态保护工作中。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择期宣判。本次案件的审理再次警示社会,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至关重要,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林师堂)

责任编辑: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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