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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老年人系列报道①|公共法律服务守护“夕阳红”

发布时间:2025-03-27 10:11:46

原标题:关爱老年人系列报道①|公共法律服务守护“夕阳红”

公共法律服务守护“夕阳红”

——关爱老年人系列报道①

3月19日,邯郸市赵都公证处走进康益老年公寓,为老年人讲解公证知识。 省司法厅供图

“终于拿回了工伤赔偿,心里踏实了。”3月10日,61岁的石家庄市鹿泉区村民王某,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仲裁委签完调解书,现场拿到了12万元工伤赔偿款。

2021年王某在工地受伤,工地领班垫付了住院费后就再没有出现。看着一沓厚厚的医疗账单,王某心里直发慌:“年纪大了,不懂咋申请工伤赔偿,更弄不懂咋打官司。”

事情搁置一年后,王某听说老年人能申请法律援助。电话打到了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询问核实后,安排河北信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亮开展法律援助。

“张律师经验丰富、熟悉法律条款,怕我年纪大有些理解不了,每次都给我解释得清清楚楚。”三年来,张亮替王某收集证据、起草材料,在仲裁部门和法院之间奔波,每一件事都处理得妥妥当当。

由于老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有限,遭受人身、财产损害后,往往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一些老年人也因为收入较低,无力聘请律师……聚焦老年人公共法律需求,河北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提供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2024年,河北省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140件,援助老年人5971人次。

让更多老年人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服务更加贴心。目前,河北省不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值守,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指引。完善河北法律服务网无障碍功能,提供老年人大字版、语音连读与指读等服务。同时,各地将公共法律服务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等延伸,现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开展调解等服务。

2024年11月,李家姐弟三人来到高碑店市公证处,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帮他们的父亲李某办理继承委托公证。原来,三人父母在外地有一处房产,去年母亲去世,家人协商由父亲李某继承此房产。但由于父亲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不能前往外地申办继承公证手续,只能委托他人代办。了解情况后,公证处为李某开通绿色通道,当天下午安排两名公证人员,携带身份核验设备、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前往李某现住处提供公证服务。

经公证人员耐心了解,老人出生于1938年,虽然年岁已高,但是认字、写字和交流都没问题。公证人员现场对其身份进行了核验,告知了其享有的法定继承的权利。根据李某要求,现场起草、打印委托书,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很快就完成全部公证手续。2月初,李某再次致电,准备出售继承的房产,委托办理售房事宜,公证处再次上门为其办理委托公证。

生活中,像李某这样的高龄老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公证处办理业务的情况并非个例。

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全省170家公证机构中普遍建立惠老绿色通道,采取巡回办证、蹲点办证、上门办证等方式,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让老年人感受到公证的温暖和力量。

同时,河北省为老年人提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服务,将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公证事项的期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公证处,尽可能做到当日出证。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免收遗嘱公证费。2024年,全省共为老年人办理公益性公证6283件,减免费用173万元。

多子女家庭如何赡养老人?遗产继承怎么分?3月19日,邯郸市赵都公证处工作人员来到康益老年公寓,解答老年人关心的法律问题,帮助老人了解、维护自身权益,合理规划晚年生活

据悉,河北省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除在重阳节、“敬老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外,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增强老年人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敬老、爱老、护老意识。(桑珊 李丽坤)

责任编辑: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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