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记者 吴岳文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当施工的轰鸣声打破平静、当裂缝悄然爬上墙体,邻里情谊与合法权益之间该如何平衡?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以法为尺厘清了邻里之间的责任边界。
郑欣(化名)和黄利(化名)做了多年邻居,一直相处融洽。2022年,黄利拿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准备翻新自家房子。施工过程中,黄利还时常给郑欣送些点心,分享建房进展。然而,当黄利家房子建到第三层时,郑欣发现自家地面出现裂缝,屋顶避雷拉筋也断开了。郑欣心里纠结万分,一方面担心房子安全,一方面又不想破坏邻里关系。但问题总得解决,在与黄利沟通数次未达成共识后,郑欣向文昌法院起诉,希望能妥善化解这次危机。
案件审理中,黄利一直不认可郑欣的房屋裂缝和其建房有关。于是,郑欣申请文昌法院就房屋裂缝和黄利建房之间关联性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认定郑欣房屋出现的倾斜和地面出现的分离缝均与黄利房屋地基基础施工有关联,黄利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郑欣房屋基础钢筋混凝土地梁采取了凿除,且未进行有效加固支护,导致郑欣房顶出现倾斜。鉴定意见认定郑欣房屋的修复费用为20余万元。
近日,文昌法院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此案中,黄利在建的房屋与郑欣已建成的房屋相邻,其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损害相邻建筑物,但黄利凿除郑欣房屋基础地梁且未进行有效加固,而使得郑欣房屋出现倾斜,黄利的过错行为与郑欣房屋受损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文昌法院判决黄利支付郑欣房屋修复费用20余万元。
黄利不服提起上诉。期间,二审法院围绕黄利的上诉理由展开调查。从郑欣房屋受损的过程来看,黄利凿除地梁的行为在先,房屋倾斜的损害结果在后,时间顺序和因果逻辑十分清晰。黄利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郑欣房屋倾斜另有原因,也无法推翻一审中专业机构出具的因果关系鉴定。既然黄利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郑欣房屋受损,一审判决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合理合法,二审据此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三尺”润邻里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重视邻里关系,‘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故事流传至今。”文昌法院的王法官表示,如今,法律从相邻权的角度,为邻里相处提供了明确规范。但法律之外,更需情感的维系。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应传承先辈的美德,在行使权利时,多为邻居着想。睦邻之道,在法亦在情。法律不仅划定行为的红线,更倡导“团结互助”的邻里伦理。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不是“独善其身”的个体,而是相互依存、互利互生的共同体。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应常怀对邻里的善意、对法律的敬畏,如此才能让居住空间从物理意义上的“比邻而居”升华为精神层面的“守望相助”。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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