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栾海明 通讯员 赵芳
近日,济南市平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阴法院”)发出首份《预查废证明》,正式启动涉金融案件“预查废”机制,助推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资产,同时避免因程序空转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大大减轻当事人诉累。据了解,“预查废”机制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银行不良债务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涉执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根据申请执行材料,出具《预查废证明》,金融机构凭此证明无需进入诉讼程序就可对不良债权进行核销。
在某银行与王某信用卡纠纷一案中,在平阴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遂向平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立案审查环节,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已有2案债务涉诉,且经过本院强制执行,因王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为快速化解不良债权,经再次查询,王某名下仍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银行申请平阴法院向该银行出具《预查废证明》。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