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又涨了!娄底城乡低保今年再提标
红网时刻新闻4月2日讯(通讯员 黄灿 彭谢辉 王益军 郑东友)日前,娄底市民政局、娄底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740元/月、5820元/年。
据悉,娄底成为全省率先印发“提标”文件并组织推动低保工作实施的市州。娄底市新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提标”补助资金将于5月底前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修订完善低保、特困、低收入、临时救助等政策操作规程,配套细化低保提标、照料护理、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核对、资金监管等具体办法,积极打造“温暖娄底”民政品牌,连续8年把“城乡低保提标”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把“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纳入社会救助制度改革重点内容,把“加大城乡统筹”纳入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把“定期研究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议程,把“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纳入党委、政府、部门、社会等各层面重点推进,把“强化社会救助责任落实”纳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体系予以重要组织保障,把“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统筹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评估,把“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纳入纪检监察机关“三个区分开来”相关条文,用情用力、久久为功,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近5年来,娄底城乡低保标准连年提高、稳步提高,从2020年的520元/月、4020元/年分别提高到2024年的700元/月、5400元/年,分别提高34.62%、34.33%,累计保障92.9万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困难群众,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9.41亿元。今年1至2月,全市累计发放低保金5524.34万元,覆盖9.98万名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低保对象1903人,新增纳入低保683人;把8759名低保边缘人口参照“单人户”政策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临时基本生活救助1.41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185.41万元。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工作要求,以高质高效办好省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为牵引,突出抓好民生补短提质等攻坚行动,不断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水平,让“温暖娄底”更加可感可及。(黄灿 彭谢辉 王益军 郑东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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