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刘瑜)近日,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在一起赡养纠纷执行案件中,成功将执行款交到了两名高龄老人手中,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威严同时充分体现了司法温度。
赡养父母起纷争刚柔并济助老人
此前,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曾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卯某江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卯某万、陈某辉支付2020年至2022年三年的赡养费共计人民币九千元,并从2023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卯某万、陈某辉支付赡养费人民币三千元。该判决生效后两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也达成过执行和解协议,但由于被执行人卯某江已有两年多的赡养费未支付,且两申请人执行人均系80多岁的高龄老人,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便于拨打法院执行局电话,请求对其儿子卯某江进行司法拘留。
家事执行案件无小事折射出司法为民初心
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发现,卯某江未按法院报告财产令的要求申报财产,且此前达成的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也未履行,按照法律规定可对其司法拘留。为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遂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开展执行,将卯某江传唤至法院,得知其已有60多岁,也无固定经济来源,平日靠子女接济及偶尔打零工为生,属于典型的“独居老人”。
执行中,若对卯某江进行司法拘留,会导致双方关系僵化,同时使其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消极履行。承办法官为缓和双方矛盾,转换思路从情感角度释法明理,用亲情感化方式,并积极与卯某江子女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卯某江筹集现金7162.5元交到法院,并表示认识到过去对待父母的错误行为,以后会按时给付父母的赡养费,还会经常看望父母,善待父母。鉴于两申请执行人身体状况,若通知前往法院领取执行款,担心因其出行不便途中出现意外,承办法官遂护送执行款交到他们手中,该赡养纠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一审:韩春华
二审:张扬
三审:马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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