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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是什么意思?上了这么多年的学,突然被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一个回应给整糊涂了!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多位深圳家长在网络留言板上留言,建议取消家长在校门口站岗执勤的义务。对此,深圳多个区的教育部门作出回应,强调该制度遵循自愿原则。话听着是没毛病,可实际上呢?咱来看看龙华区教育局的回应。
回应说了三大条,其中第二大条说的是“当前优化措施学校将启动以下改进”。话说得不太通顺,主播理解就是原先有规定,现在有改进了。主要看这款的第一条:“自愿执勤制:家长自愿为原则,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执勤(如双职工、孕妇、残疾等),可告知班级家委主任,不安排站岗。”这应该就是改进后的规定,就是这条把主播对“自愿”的理解整糊涂了。如有特殊情况不安排执勤,那没特殊情况呢?是不是就得执勤了?没有特殊情况就得去,这还叫自愿吗?这还是号称改进以后的制度,没改进以前是不是“自愿”就是“必须”啊?再说了,真要是家长自愿,还会有家长在网上留言反映这事吗?自欺欺人!
但是必须说明,让家长到学校门口站岗执勤的事不光在深圳有,其他一些地方也有,基本上也都是号称让家长自愿,只是不同地方对“自愿”的理解不一样,有的“自愿”得狠点儿,有的“自愿”得轻点儿。
在上下学高峰期或特殊时期,家长们自愿到校门口帮着维持一点儿秩序,一来确实有助于学生安全;二来确实可能帮学校减轻一点儿学生安全压力,让学校有更多精力去干教学的事,所以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学校把这事弄成变相强制,不仅起不到多少保护学生安全的效果,还可能惹得一身臊。从现实来看,很多家长忙于工作,只能让退休没事的老人过来顶班,他们在站岗执勤中能起到多大作用还真不好说,弄不好保证不了学生的安全,再把自己的老身子骨搭进去。
这种变相强制家长到学校站岗执勤,是把本该学校承担的安全责任,部分推给了家长。我们一直在提家校共育,但真正的家校共育,应该是在学校专业引领下的协同成长,而不是家长在非专业领域的义务劳动;家校合作的价值在于建立共同的教育理念,而不是体力劳动的简单分工。
教育部门需要重新校准制度天平,与其要求家长牺牲时间参与站岗,不如建立常态化家校沟通机制;与其用道德绑架维系表面和谐,不如用专业服务赢得家长信任。当校园安全回归公共治理范畴,当教育责任回归专业机构本位,才能真正实现“为孩子撑起一片晴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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