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宏鸣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3-05-23 16:30:23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宏鸣(正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李宏鸣决定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时认定,李宏鸣利用担任黄山市市长、宿州市市委书记、徽商银行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在任徽商银行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严重损失。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帮企客致力于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财经资讯,想了解更多行业动态,欢迎关注本站。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