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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强化源头管控,“放”出基层服务发展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2-09-22 10:06:04

近年来,费县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 能放必放”原则,用足“放”的绣花功夫,打造了向基层放权、为基层发展解捆松绑的新样板

精准发力,控制好“放”的力度。一方面,坚持“能放尽放、按需下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办理频次高、基层迫切需要的13项行政权力事项精准下放到乡镇实施,268项可帮办代办事项下放到镇村两级实施,进一步扩大乡镇在市场准入、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权限,提升了乡镇综合竞争软实力。另一方面,不能放的坚决不放,如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生产布局、重要战略性资源开发等事关国家利益、人民健康、财产安全的特定领域事项不列入下放范围,防范“权力越位”,降低风险隐患系数。

科学决策,把控好“放”的火候。不搞一刀切,不搞大跃进,成熟一批、下放一批,分两步完成权力下放工作。第一步,以定向赋权开道,检验实际承接能力。结合费县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场所、人员、设备优势,先行赋予其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权限,在权力运行过程中,通过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的分析处理,总结提炼简政放权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完成第一批成熟的普遍性下放清单,含13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委托下放11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2项。第二步,进行普遍性权力下放,镇级层面全覆盖。费县公布了第一批下放权力事项清单,吹响了“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的“集结号”。自此,清单内事项无需再到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乡镇服务主阵地作用更加突出,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督导检视,确保“放”的到位。费县营转办、费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成立联合督导组,每月对权力下放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视,坚决杜绝“一放了之、明放暗不放”等形式主义问题。对权力下放部门单位,调度事项培训、服务指导、容错纠错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及落实情况,强化下放之后“一管到底”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对各基层镇街,座谈了解制式证照下发是否及时、办理渠道是否通畅、县直部门解惑答疑是否高效等问题,查摆权力下放部门单位“管”的短板;查看服务场所建设、人员配置、设备配备、服务机制完善、事项办理情况,检视基层重视程度和承接能力,确保“真放、真接、办好”。(通讯员 吴琼)

(责编: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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