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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出台房地产新政 单套最高补助10万元、支持申请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4-09-09 09:15:43

9月5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于2024年9月10日正式施行新的房地产市场政策。泸州将开展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单套房源最高补助10万元;实施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支持缴存人购房时申请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该新政有效期2年。有明确时限的条款,以明确的时间为准。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条款待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后执行。

图源:封面新闻

9月5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根据《措施》,泸州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区县以合理的价格在试点区域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配租保障性住房,金融机构发放收购贷款予以支持。鼓励国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用房。

同时,大力推广“房票”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集体土地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重要地灾隐患点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中,通过发放“房票”方式实施安置。

鼓励开展“以旧换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国有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购房群众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区县通过政府引导、居民自主改造、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推进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拆旧房建新房,消除存量危房。

在加大购房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泸州将取消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范围内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住房套数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支持缴存人购房时申请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

就最新的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在9月5日晚间,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答了十个热点关注问题。

一问:什么时间内购房可以享受购房补助?

答: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泸州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购买参与奖补企业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和一手车位(车库)的,可以享受补助。

二问:泸州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包括哪些区域?

答:泸州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

三问:哪些房源参与了奖补?

答:购买参与奖补的房源可享受补助,购买未参与奖补的房源不享受补助。奖补企业需在售楼部将参与奖补的商品住房房源、一手车位(车库)进行公示,购房人可在售楼部查看。

四问: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不含车库、车位)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助?

答:不可以。

五问:购买二手房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助?

答:不可以。

六问:购房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补助600元/㎡,单套房源补助总额不超过8万元;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户籍在泸州市的家庭,按建筑面积补助800元/㎡,单套房源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给予1万元/个补助。

七问:购房补助是否对购房套数和面积有限制?

答:不受限制。

八问:申请购房补助需要提供什么申报资料?

答:二孩、三孩家庭需提供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二孩、三孩家庭核实意见和属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核实意见;其余购房人不需要提供申请资料。

九问:购房补助如何兑现?

答: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网签备案合同时,由开发企业直接一次性予以奖补。

十问:申领购房惠民消费券奖励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1.购房人为自然人。2.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已完成网签备案。3.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并取得完税证明。

(本文来源封面新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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